小张和小丽经人介绍相识,很快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。按照家乡习俗,小张一家给了小丽家18.8万元彩礼爱一配,小丽家也准备了10万元嫁妆让小女儿带过去。
谁知婚后不久,两人因性格不合决定分开。小张家要求返还彩礼,而小丽家则认为嫁妆是赠与,不应退还。双方为此争执不下。
其实爱一配,根据法律规定,彩礼通常是以“缔结婚姻”为条件的赠与。若婚姻目的未能实现,比如未办理结婚登记或虽登记却未共同生活,男方有权要求返还。这既体现了对婚姻的尊重,也防止借婚姻索取财物。
而嫁妆,一般是女方父母对女儿个人的赠与,属于她的婚前财产。说白了,这是父母给女儿的“底气”,是希望她在新家过得好的一份心意。
所以啊,婚姻不是买卖,感情才是根本。无论是彩礼还是嫁妆,都应是父母对子女新生活的祝福,而不是计较得失的筹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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